
68岁老汉两次强奸14岁女孩被判三年半,强奸过程曝出,网友炸锅
今天,刷到个让人气愤又揪心的事儿。湖南衡阳祁东县有个姓李的大哥,说起自家侄女的遭遇直抹眼泪。他侄女李某某才14岁,去年被镇上68岁的摩的司机李某国骗到家里两次性侵,最近法院判了三年半,可这结果让好多人觉得“太轻了”,网上吵得沸沸扬扬。
事儿还得从去年说起。李某某家里情况挺可怜,爸爸和爷爷都没了,妈妈改嫁,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因为家离学校有点远,平时经常坐摩的上下学,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开摩的的李某国。这老头一开始挺“热心”,又是送二手手机,又是给买电话手表,哄得小姑娘放松了警惕。有一回他跟李某某说家里有好吃的,哄着去了家里,第一次性侵就这么发生了。事后还威胁孩子:“敢说出去就让所有人知道你跟我干了啥。”小姑娘害怕被骂,又不敢跟家里说,只能忍着。没成想一个月后,又被威胁着去了第二次。
直到学校老师发现孩子长时间没到校,打电话叫来了家属。一开始问啥都不说,后来带去医院检查,发现处女膜陈旧性裂伤,家里人这才报了警。李某某一开始在警察那儿前四次都说只是被猥亵,直到第五次才哭着说出被强奸的事。“孩子胆小,怕丢人,觉得说了家里人会怪她。”李大哥提到这儿直叹气,“要不是反复劝,真不知道这事儿啥时候能捅破。”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李某国当庭不承认强奸,说自己只是“开玩笑摸了摸”,还上诉了。辩护律师那边更是咬死了说孩子前几次没说实话,是被家里人逼的。可证据摆那儿呢,最后还是判了强奸罪,三年六个月。但附带的民事赔偿请求被驳回了,李大哥说:“一分钱没赔,李某国家属连个道歉都没有。”
这事儿传到网上,评论区直接“炸锅”了。好多网友第一反应都是“判得太轻”。有个叫“时空管理员”的网友说:“大同订婚那事儿都折腾两年,这强奸未成年才判三年半?死刑都不过分!”“ys琪琪”跟着附和:“14岁以上就不算幼女了?两次强奸才三年半,检察院该抗诉啊!”还有人拿其他案件对比:“平常心”说:“大同那个隔空强奸都判三年,这实打实的强奸咋还判得一样轻?”
更多人在吐槽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博学沙滩TDO”直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个寂寞,老头用点破手机就把孩子骗了,这要是家里条件好点,能这么容易上当?”“三分田一亩园”也感慨:“才14岁啊,一辈子都毁了,三年半够干啥?犯罪成本太低了!”还有人情绪激动地说“直接阉割掉”“必须死刑”,看得出来大伙儿是真气愤。
不过也有少数声音提到法律条款。有网友问:“不是说14岁以上就按普通强奸罪判吗?三年到十年,这判三年半是不是在范围内?”这就得说到律师的解读了。有律师提到,法律上14岁以上确实不算幼女,量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这案子里李某国是有预谋接近孩子,还实施了两次犯罪,按说可以从重处理。而且民事赔偿这块,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一般不支持,除非双方私下调解。可李大哥家本来就困难,李某国那边又拒不赔偿,孩子心理创伤咋弥补呢?
说实在的,这事儿看着让人心里堵得慌。一个68岁的老人,利用孩子家庭困难、缺乏关爱的弱点,一步步设套伤害未成年人,最后只判三年半,难怪网友觉得“罚不当罪”。虽然法律有明确条款,但个案的特殊性也该被看见——对这种针对弱势群体的犯罪,是不是该有更严格的量刑考量?再说了,李某某这样的家庭背景,事发后除了法律制裁,社会是不是该多给点心理疏导和帮扶?光判几年刑,解决不了孩子一辈子的阴影啊。
现在,李某国还在上诉,事儿还没彻底尘埃落定。希望二审能更慎重,也希望这事儿能让更多人关注到留守儿童的保护问题。有时候咱总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可对一个缺父少母的孩子来说,突然有人给点甜头,可能就当成了温暖。社会得想想办法,别让孩子因为“缺爱”掉进深渊,这才是比判刑更该反思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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