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光伏设备龙头奥特维“逆周期”神话背后:存货及订单双降敲响警钟

访客 2025-03-28 66 抢沙发
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编辑|韩迅在此背景下,光伏设备企业奥特维(688516.SH)的业绩却逆势大增。业绩快报显示,2024年,奥特维实现营业总收入89.46亿元,同比增长41.96%;实现归母净利润13.14亿元,同比增长4.64%。此外,2024年奥特维应收账款飙升,在下游光伏企业亏损加剧的背景下,坏账风险已开始显现。【摘要】2. 在手订单量同比减少17%。合同负债是企业预先收取的货款或定金,可反映订单量的多少。2024年奥特维合同负债显著下滑,订单也相应减少,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该公司在手订单量同比减少16.99%。4. 出海是否为一剂良药?2024年以来,奥特维出海战略明显提速。首先是建设海外产能,随后又连续揽获海外大单,但目前其多数光伏产能仍集中于国内,海外市场恐难补上国内市场需求下滑的缺口。业绩具有滞后性,先行指标已下滑而这部分已发出的设备会暂时列入存货中,财报显示,截至2024年上半年末,奥特维的存货高达73.4亿元,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占存货的比例达83.74%。考虑到这部分存货会在未来确认收入,因此存货一定程度上是收入的先行指标。由于业绩存在一定滞后性,2024年奥特维的营收仍保持高增长。2022—2024年,奥特维的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72.94%、78.05%、41.96%。在手订单量同比减少17%合同负债是企业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预先收取的货款或定金,但尚未完成产品交付或服务履约。光伏设备订单普遍采用“预收款(30%~60%)+发货款(20%~30%)+验收款(10%~20%)”模式。合同负债主要对应预收货款部分,如2024年上半年末奥特维的100%合同负债为“预收货款”。同花顺iFinD显示,2022—2023年奥特维合同负债快速增长,从2021年末的11.42亿元增长至2023年末的39.07亿元,但随后便快速减少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的27.41亿元,较高位减少约三成,奥特维的订单量或已下滑。

光伏设备龙头奥特维“逆周期”神话背后:存货及订单双降敲响警钟

部分应收账款逾期同花顺iFinD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末,奥特维应收账款达25.57亿元,同比增长107.9%,而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增速仅为63.27% 。

光伏设备龙头奥特维“逆周期”神话背后:存货及订单双降敲响警钟

其中部分应收账款已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化解风险。2月25日,奥特维连发多份公告,宣布拟将子公司对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润阳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1.8亿元债权转为股权,增资完成后,奥特维将持有润阳股份1012.5万股,占总股本的2.0225%。公开资料显示,润阳股份曾于2023年8月获得证监会IPO注册批文,但因未能在12个月内完成发行,最终批文失效。随着光伏景气度下行,润阳股份后续上市难度较大,由此来看,奥特维持有润阳股份的股权将面临变现难题及价值下跌风险,债转股并非一项好选择,或多为无奈之举。面对不景气的国内市场,出海成为光伏设备商的一项新选择。随后,2024年9月,奥特维连续揽下两个海外大单。9月11日,奥特维发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近日与海外某龙头光伏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将向后者销售单晶炉及配套辅助设备,合计销售额约9亿元,预计将在2024年12月开始交付;9月20日,奥特维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近日与国际知名光伏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将向该企业销售单晶炉及配套辅助设备,销售额约为4亿元。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业研究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业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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