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法庭笔记:“摩打食堂”遭一烤肉店冒用 法院:构成商标侵权

访客 2025-05-03 12 抢沙发

摩打公司是从事餐饮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摩打”“摩打食堂”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该公司主张其多年入围大众点评必吃榜、广东餐饮百强,曾被某媒体推荐为“最佳人气餐厅”,其使用的两个注册商标知名度较高。

法庭笔记:“摩打食堂”遭一烤肉店冒用 法院:构成商标侵权

■赖方方绘图

花花烤肉店是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其在门店招牌、店员服饰上印有“摩打放题食堂”,部分菜单中突出显示“摩打”字样,在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上使用“摩打天妇罗”“摩打放题食堂”宣传照片,在评论中自称“摩打食堂”。

摩打公司认为,花花烤肉店上述行为侵害其商标权,故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广州花都法院一审判决:花花烤肉店立即停止侵害摩打公司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摩打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40000元。花花烤肉店不服,提起上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摩打”“摩打食堂”注册商标处于有效期内,应受法律保护。花花烤肉店与上述两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餐厅服务类别相同,其菜单上突出使用的“摩打”字样与“摩打”注册商标构成相同,门店招牌、店员服饰、美团及大众点评平台中的宣传照片等使用的“摩打放题食堂”“摩打食堂”包含了两涉案注册商标,且二者文字构成和读音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花花烤肉店在明知“摩打”“摩打食堂”市场影响力的情况下,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以相似命名方式开设店铺,容易导致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采写: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讯员 李秋鹏 许艺玲 黄榆岚 谭碧婷 杨小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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